ST/SRA+VE直行程电动执行器

 

SRA/ST+VE直行程执行器

2018-03-16

SRA/ST+VE直行程执行器为伯纳德多转执行器和直行程装置组合成不同应用类型的直行程电动执行机构,如ST6+VE50S;ST+VE200S等,选配电动头需要的参数按如下公式计算:

               执行器力矩=操作推力*力矩/推力

             全行程圈数=行程*圈数/行程

             操作时间=60*圈数/执行器速度(rpm)

直行程装置可按调节阀的接口尺寸选择不同支架,具体订货时由客户提供。

            伯纳德直行程电动执行器型号表:

1.齿轮减速采用蜗轮/蜗杆传动并用可调机械挡销限制1/4蜗轮的极限位置。蜗杆螺旋表面经辊压处理以确保较长的使用寿命2.调节型执行机构都装有行星轮系减速机构,这样可使执行机构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保证传动的低惯性和高效率。 

3.执行机构电机的负荷类型符合IEC34的S4标准要求。允许频繁启动且有良好的伺服特性。所有交流电机皆为鼠笼式电 机F级绝缘,防水密封并带内置过热保护装置。

 4.执行机构力矩保护的技术优势: 完全的可靠性、便利的调整、高精度。在以行星轮系作为传动方式的执行机构上,测量是通过 弹簧在行星轮系外齿圈上进行的。电机一停止,弹簧的压缩即被释放,从而卸去传动机构的负荷并给出一个短信号。这种扭矩开关的结构带有保持(记忆)功能。